根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》 ,构建纵向和横向的规划传导机制 ,传导内容主要包括“指标 、结构 、名录 、位置 、分区 、边界”六种形式 。其中“县—镇—村”规划侧重实施性和操作性 ,更加强化分区和边界的传导 。
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上级规划确定的定位和功能分区等 ,落实需纵向传导的指标要求 ,并衔接需横向传导的各项规划和专题内容 ,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、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,明确县域空间结构 、规划分区和管制规则 ,确定村庄类型和建设用地规模 ,优化产业布局 ,明确镇村体系及其各类配套设施 ,梳理交通体系 ,明确县域各类资源保护利用 ,确定防灾减灾标准及措施 ,确定历史文化保护措施 ,对各分区风貌作出指引 ,明确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。
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刚性指标 、分区管控 、功能定位 、发展规模 、产业引导 、设施配套 、重点项目建设 、风貌管控等方面对乡镇 、村庄规划进行传导 。
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中的末端 ,向上承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,向下管控引导详细规划 。乡镇规划更侧重实施性 ,内容主要包括定位目标 、空间格局 、镇村体系与乡村振兴 、产业发展 、资源保护与利用 、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、公服及基础设施规划 、镇区规划 、综合防灾规划等 。
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分区管控 、村庄分类和定位 、镇村体系 、发展规模 、产业引导 、设施配套 、重点项目建设 、村庄风貌等方面对村庄规划进行传导 。
村庄规划承接县 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引导 ,落实永久基本农田 、生态保护红线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,落实耕地保有量 ,落实村庄分类 ,落实分区 ,明确管制规则和保护措施 ,优化用地布局 ,完善各类设施 ,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措施 ,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 ,预留相应用地和建设指标 ,明确近期建设重点项目 ,引导村庄风貌 ,建设宜居宜业村庄 。
“县—镇—村”三级规划传导将各类刚性指标逐级分解 ,定位分区等逐步细化落实 ,确保规划能有效的实施 ,推进全域协调有序发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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